关于执行《惠州市一中教职工考勤制度》的决定
根据第十周校长办公会议的决定,自2011年11月20日起,教职工考勤按照2011年11月14日印发的《惠州市一中教职工考勤制度》执行。
惠州市第一中学
2011年11月18日
惠州市一中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严格考勤纪律,加强常规管理,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出勤要求:
1.行政人员、各处室、各部门职工实行坐班制,按学校作息时间表上下班。
2.科任教师必须严格按课程表依时到岗上课。星期三、五的语文早读课,星期二、四的英语早读课,当天值班教师必须依时到岗组织早读。晚修课值班教师必须依时到岗辅导学生。
3.星期一早上升旗仪式全体教职工必须依时参加。
4.学校、处室、年级、科组、备课组组织的活动和会议,如班后会、行政会、班主任会(德育工作例会)、党团活动、科组活动等,相关人员必须依时出席。
5.大课间活动,当天负责的体育教师、年级主任和班主任到岗负责组织管理工作。
6.劳动课、清洁大扫除,年级主任、班主任必须到岗负责组织管理及安全工作;组织学生外出等重要活动,年级主任、班主任和相关领导必须到岗负责组织管理及安全工作。
二、请假手续:
7.教职工因故请假,必须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8.科任教师请假半天由年级主任批准,并由年级负责调课;一天由教学处批准;二天由主管副校长批准;三天及以上由校长批准,并由教学处调课后通知年级。行政、非教学人员请假半天由处室主任批准;一天至二天由主管校级领导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校长批准。科任教师、行政及非教学人员请假一并报教学处备案。
9.请假须填写请假条。凡请假事先到教学处填写好请假条,并请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然后送回教学处方能准假。因特殊情况,口头请假的,事后要及时办理好补假手续。凡未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作旷工处理。
10.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
11.教师外出开会或参加各种教学、学术活动,必须持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书面通知,并按上述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教职工经批准参加的进修、学习作公假和出勤处理。
12.请病假2天以上的,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生证明。
13.婚、丧、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勤办法:
14.全校性活动、会议的考勤,如星期一升旗、班后会等,由办公室牵头,会同教学处及各处室共同登记;各部门组织的活动、会议的考勤,根据不同的组织、召集部门分别由学校处室、年级、学科组、备课组负责登记。以上考勤应及时报教学处备案。
15.教职工的考勤以半天为一个单位,活动、会议每次至少按一个考勤单位计算;活动、会议持续一天以上的则每半天考勤一次。
16.迟到、早退原则上不得超过20分钟,一个月内每累计5次记旷工一个考勤单位。
17.各类(项)考勤设立登记责任人制。根据活动、会议的召集对象,责任人分别为各处室主任、年级主任、支部书记、科组长、备课组长。各部门要如实考勤、汇总,并于每月5日前报教学处备案。责任人不履行责任的,每一次记旷工一个考勤单位。
18.办公室每月要收齐各类考勤登记表,复印存档。
四、对考勤的处理:
19.考勤结果作为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按照《惠州一中绩效工资方案》的相关条款处理。
五、附则
20.以上条款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惠州市第一中学
2011年11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