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务工作方面: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
2.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3.党委会议决议事项;
4.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校务进展和完成情况;
5.党委、委员述职、述廉情况;
6.党委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措施;
7.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
二、组织人事方面
1.公开选聘中层干部、东江学者、名师条件、程序、结果。
2.对党员、行政干部实施奖惩情况;
3.党员、行政违纪处理情况;
三、与党员密切相关的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1.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
2.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3.重大事件的处理结果;
4.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四、其它需通报的重要情况
1.涉及党组织、党员重大利益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通报制度,党委要在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后再做出决定;
2.党委、支部对事关全局和学校稳定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
3.校党委委员应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的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中共惠州市第一中学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